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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贯彻《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

近日获悉,在首都高校贯彻教育部《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中,我校获评贯彻体育工作标准优秀学校,主管校领导宋晓欣副书记获“学校体育工作优秀校长”称号,这也是我校首次获得以上荣誉。

首都高等学校贯彻《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是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是对学校体育工作规划、校领导重视体育程度、体育经费投入、体育师资、场馆条件、体育教学、体育代表队建设、群体活动、科研等全方位的考量,先由各学校按自评表自评并提交支撑材料,接着由市教委委托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优秀学校后进行交流答辩。

该项评估每三年一轮,今年北京市共有70多所高校参评,获得优秀的学校共有17所,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