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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秋季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安排,大二、大三、大四学生的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7-18周,大一学生的期末考试安排在第20周。

现将期末考试安排公布如下,请同学们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以免影响考试。考试时学生需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英语考试需自带耳机,其他课程的考试请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携带相关物品。

1.同学们可登陆综合教务系统(http://saas.bwu.edu.cn/)查询自己的考试安排。如遇操作问题或系统问题请咨询15611830945,89534002,89534127。

2.本学期期末考试全部考场安排表见附件(2011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xls)。

如有问题或其他调整,请同学们联系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请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考试安排调整申请表》,经审批后,任课教师负责与学生协调考试时间,安排教室,通知学生、开课院部、监考所在院部,并到教务处备案。

按照我校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期末考试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如确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同学,须持校医院开具的证明(其他医院的证明无效)在该门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需要办理缓考手续的同学需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交院部和教务处审批。未获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缓考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缓考资格,成绩记为零分。缓考学生必须持缓考申请表原件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缓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缓考机会。

缓考学生、离校生请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根据校园网通知要求报名参加开学初的补缓考。

希望同学们积极备考,诚信应考,考试顺利!

2011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xls            

教务处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