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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分团委:

为引导我校学生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庆贺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圆满召开 ,同时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增强我校大学生对党的热爱,培养我校学生的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理论创新能力。校团委按照团中央、北京团市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6号文件)和《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自身学科特点和发展历程,制订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长征精神 重走长征之路

二、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要紧密结合首都高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走红色革命道路,寻访优秀革命党员”的主题,围绕“三个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以及区校共建三方面,立足首都,面向全国,突出体现时代特色。

具体可围绕以下类别开展活动:重走长征之路、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与生产劳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科技发明;学习参观;挂职锻炼与就业实习等。

三、活动对象

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面向全校2008-2010级本科生2010级研究生

四、活动形式

(一)以“重走长征之路”为主题的活动:

1、院部团队: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水平,扩大活动规模,增进活动影响力,我校现实施“以院(部)为主,校院结合”的社会实践管理模式,由各分团委直接招募院(部)级团队,并报校团委备案,团队日常管理由各分团委负责。

2、自由团队(即自由组建的团队):为充分调动同学参与实践的积极性,扩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鼓励学生自由组团立项申报,并鼓励不同学院(部)的学生共同组队、申报。

3、个人实践:为了让更多同学加入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来并得到锻炼与提高,学生个人也可单独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须从校团委拟定的长征路线活动地点中选出,内容不限,鼓励创新;个人实践不必申报。

各实践团队(个人)可参考《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参考》(附件1)及《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地点参考》(附件2)策划实践活动。

本次“重走长征之路”社会实践活动采用招标的形式,确定最终实践团队。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请各团队参照《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会实践活动投标书格式》(附件3)填写招标书,并将上述材料于627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知楼104),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twxs@bwu.edu.cn)。校团委将邀请专业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评标,中标结果将于71公布至校团委网站。

(二)其他主题的活动

为鼓励广大同学进行各方面实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各院(部)团队、自由团队及个人也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其他主题、活动地点进行实践,内容不限,鼓励创新。

各院(部)分团委需将本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汇总表》及《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人员汇总表》(附件4)于74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知楼104),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twxs@bwu.edu.cn)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6月27日:各实践团队上交《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会实践活动投标书》;

(二)7月1日:公布“重走长征之路”实践团队中标结果;

(三)7月4日:各院(部)上交《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汇总表》;

(四)7月18日至8月29日: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时间一周左右,按照各团队及个人方案开展活动。

(五)9月5日,各实践团队(个人)上交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及材料。

六、活动经费

以“重走长征之路”为主题开展活动的中标团队,校团委将予以部分资金支持,其中人均最高900元。其他团队及个人实践活动经费,可采取学院(部)资助或自筹等形式。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支实践团队至少需要一名本校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其他专业教师等),指导教师应按照《北京物资学院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职责》(附件5)的要求随队参加实践活动,并指定一至两名学生负责人协助开展工作。

各院(部)分团委要积极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和保障,对以不同形式进行实践的学生应加强安全教育、动员宣传、分类培训、实践指导,使学生有兴趣、有能力、有收获地参与到实践活动中。

鼓励各院(部)在社会实践中与有一定合作和实践基础的乡(镇)、街道建立大学生实践、就业见习基地,形成长效机制,奠定长期合作的基础。提升我校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基地建设及管理要求详见物院团字〔2009〕22号文件《北京物资学院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2、全面指导,重视安全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参与人数多,分布地域广,持续时间长,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安全必须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学校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要求各院(部)落实“六道安全防线”。

第一道防线,在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中,对全体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以案例教学的方式开展不少于1学时的安全教育,并教育学生遵守《北京物资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安全纪律要求》(附件6);第二道防线,要求学生自学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每个实践团队须编写实践安全预案;第三道防线,各院(部)与每位学生签订《2011年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附件7);第四道防线,为参与社会实践的所有学生上意外伤害短期险;第五道防线,在社会实践前,给所有参与社会实践学生的家长邮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或是用电话、短信、网上交流等各种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让家长了解学校社会实践相关情况和学生的社会实践动向,配合学校一起做好学生安全的监管工作;第六道防线,要求实践团队指导教师给予团队安全指导,并在社会实践期间随时与学生保持联系。

未完成“六道防线”的学生不能进入到社会实践的实践环节。

学生实践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院(部)相关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指导教师及院(部)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校领导,同时报校团委备案。学校应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经济救援等方式救助。

3、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落实“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学校加大对学生社会实践的支持力度,已将社会实践经费划拨到各院(部)全年经费中。各院(部)参照项目进行情况,在实践活动项目结束后,自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团队的评审及经费资助工作,请切实按照学校要求在本各院(部)经费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根据团队人数、实践地点、实践时间给予适当支持,超出学校资助金额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在活动中各实践团队、个人需要认真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经费使用一览表》(附件8),并参照《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经费使用建议》(附件9)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

八、实践成果汇总

为加大宣传,使我校实践团队、个人取得的成果转化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力载体,在实践活动结束一个月内,校团委将指导开展实践成果汇总工作,总结、交流社会实践经历,共享实践成果。同时,各分团委应及时总结本各院(部)实践工作,总结规律,凝练特色,尤其是挖掘实践中涌现的优秀集体和个人,使社会实践育人功效最大化,推动分团委乃至全校社会实践工作的长足发展。

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各实践团队及个人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应上交以下材料:

(一)必交材料:

社会实践团队在开学一周内递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论文)、《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日记》(附件10)

(二)选交材料:

1、个人随笔,选定任意人数队员上交;

2、校内媒体报道新闻稿,校外媒体报道原件及电子稿;

3、完整的团队博客展示材料;

4、各团队、个人上交至少5张比较有代表性的实践照片,图片清晰;

5、鼓励有条件的团队、个人制作活动DV,并上交校团委;

6、其他形式材料。

九、活动表彰

1、开学后,请各院(部)分团委及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成果展示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增强教育效果;

2、2011年9月,校团委将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评优表彰,社会实践活动设“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等奖项。获奖的部分个人、团队将推荐参加市级相关奖项的评比。

3、所有团队及个人均可进行展示并进行评比,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89534439  张老师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