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和离校生补考报名的通知

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安排,第18-21周为我校期末考试时间,现将期末考试安排公布如下,请同学们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学生需携带学生证,英语考试需自带耳机,其他课程的考试请根据考试要求携带指定物品。

按我校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期末考试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如确因生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其他医院的证明无效)在该门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需要办理缓考手续的同学需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交院系和教务处审批。未获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缓考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缓考资格,成绩记为零分。缓考学生必须持缓考申请表复印件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一次补考机会。

离校生须在12月14日至16日期间持《学生补考报名表》(教务处文件下载处下载)到教务处(行知楼2-3楼)办理补考报名事宜,所报课程为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过期不予补报,谢谢合作。

            

     教务处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