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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和办理缓考的通知

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安排,2009年6月15日到7月10日为我校期末考试时间,现将期末考试安排公布如下,请同学们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学生证,英语考试需自带耳机,其他课程的考试请根据考试要求携带指定文具。

按我校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期末考试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如确因生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持有校医院开具的证明(其他医院的证明无效)在该门课程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需要办理缓考手续的同学需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复印一份留存后,将原件交至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未获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缓考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缓考资格,成绩记为零分。缓考学生必须持缓考手续复印件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一次补考机会。

2004级(含)以前的离校生须在6月15-18日期间到院系和教务处办理补考报名事宜,过期不补报,谢谢合作。

     教务处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