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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学校已启动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从公告之日起,我校招聘计划(见附件1)通过北京市人事局网站、校园网、招聘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周五)前,用人单位通过我校招聘系统和指定联系人邮箱接收应聘人员简历,并于3月18日(周五)将筛选通过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各用人单位在简历筛选时,请关注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与应聘岗位的专业匹配度,以及后续学历专业连贯性;请认真甄别博士学历、博士后经历是否为脱产完成。       

招聘岗位为教师类别的相关用人单位,须告知人事处本单位是否参加学校综合考试;       

3.3月11日至4月14日(周四)期间,用人单位可组织专业考试。专业类教师须组织试讲、面试等环节,其他人员(含学生处辅导员、实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须组织面试,是否笔试由各相关单位自行决定;       

考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用人单位须将笔试试卷、《附件2-教师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3-专业考试面试情况登记表》自行妥善保存半年以上,以备抽查;       

4.3月26日(周六),举行学校综合考试、心理测试,非专业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参加;       

5.4月8日(周五)前,人事处将学校综合考试和心理测试情况反馈给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通过“招聘系统(http://ec.bwu.edu.cn/rs)”查询笔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将发送至各单位招聘联系人邮箱;

6.4月15日(周五),用人单位确定专业考试成绩和学校综合考试按2:1合并计算产生人员初试综合成绩,并通过“招聘系统”(http://ec.bwu.edu.cn/rs)报人事处。教师岗位如未参加学校综合笔试的,请在此日期前,上报专业考试成绩。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初试综合成绩的排名,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原则上不低于1:3(含),不高于1:5(含)的比例确定参加学校集体面试名单,报人事处。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且招聘公告未做说明的,可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推荐。同时填写《附件4-2016年拟引进人才综合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崇德楼813,将电子版发送至bwuzhaopin@163.com;       

7.4月下旬,学校集体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集体面试后,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报告不退回),并对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和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函调政审;       

9.学校审议通过后,确定2016年度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公示结束后,人事处将招聘结果报上级部门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游思晴;联系电话:89534856。       

人事处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