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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组织申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做好申报工作。我办将根据申报总体情况并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申报指标组织专家初选后统一报送。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纸质版。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至我办。

2)“汇总表”纸质版。各市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各区县规划办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

2.报送电子版材料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yuguihuaban@163.com

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

相关要求请仔细阅读全规办网站上公布的《评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