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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2016届毕业离校生查询清考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本学期教学安排,我校将于”第十教学周” 4月24日(周一)至4月28日(周五)期间组织2015届、2016届毕业离校生进行清考。现已将毕业生离校生的清考时间、考场安排发至各院部教学秘书老师处,同学们也可通过附件查询笔试和非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非笔试考试安排见本通知附件)  

【领取清考通知单】  

离校生请于4月20日(周四)前(含周四)到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领取清考通知单,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非笔试类考试】  

请参加非笔试课程考试的同学尽早联系负责教师,严格按照教师指定的时间完成清考,过时不予补录成绩。  

清考报名者不得无故旷考。  

离校生请携带【身份证】、【本学期清考报名收据】、【清考通知单】参加考试,并将【补考报名表】(加盖财务章,可复印)贴在试卷上,否则成绩无效。证件不齐或未报名清考的同学不得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参加放音课程考试的同学请携带耳机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