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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北京物资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将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北京物资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以下简称第五届“双代会”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4月26日(星期三)13:00崇德楼一层报告厅召开第五届“双代会”五次会议预备会议。  

4月26日(星期三)13:20 崇德楼一层报告厅召开第五届“双代会”五次会议。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并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学校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5、听取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工作报告  

6、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参会人员

大会预备会议:第五届“双代会”全体代表  

代表大会: 第五届“双代会”全体代表,各单位党政正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代表、非在编人员代表、团委学生会代表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四、会议要求

1.请各分工会及时通知本单位代表妥善安排工作,并组织代表于4月26日12:40分签到入场,并领取代表证。  

2.请参会人员着正装按时签到、入场,会议期间佩戴代表证。按照座位示意图就座。  

3.代表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在代表团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大会统一要求和日程安排,认真参加各次会议和所在代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4.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校工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