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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的通知

各创业团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实施《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切实对高校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树立大学生创业典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2017年市教委继续开展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北京地区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及2017届应届毕业生。

(二)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评选项目分为已工商注册组和未工商注册组。

1.已工商注册组。申报项目在2017年5月5日前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在评选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未工商注册组。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5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三)以团队为单位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各团队的申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经营或策划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申报。

(四)已获“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称号的团队不再申报;已参评但未获“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称号的团队,法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变更而项目内容未变更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二)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四)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

(五)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六)创业团队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七)申报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流程

2017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只举办一期。此次申报及评选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学生通过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bjbys.net.cn)首页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报,申报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6月5日。所有申报评选团队必须在2017年5月5日后重新注册申报。

第二阶段:高校初评。高校推荐意见将作为专家复评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的参考资料。高校初评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通过高校审核和初评的创业团队方具备参与下一阶段评选的资格。

第三阶段:专家复评。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经高校初评确认的创业团队进行评审打分,根据专家打分情况决定入围现场答辩的创业团队名单。

第四阶段:现场答辩。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入围团队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现场评分,确定获奖名单。计划评选出优秀创业团队150个(其中,一等奖30个,二等奖50个,三等奖70个)。

第五阶段:网上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四、支持方式

(一)颁发荣誉证书。2017年评选出的优秀创业团队将获得由北京市教委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场地支持。对于有创业场地需求的优秀创业团队,市教委将结合评审情况,并经相关程序(另行通知),优先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理工园、软件园、良乡园)。所有报名团队,均可入驻学校良乡校区学生创业园开放办公区。

(三)孵化服务。获奖团队可享受市教委“一街三园”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提供的创业讲座、培训、投融资、财税、人力资源等一系列孵化服务。所有报名团队,均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孵化服务。

(四)资金支持。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工作实际及就业创业经费情况,对获奖创业团队给予支持或奖励。所有获奖团队,均可直接进入将于今年9月份举办的学校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并获得扶持资金。

(五)宣传推广。市教委将通过编写典型案例集、制作宣传片、开展成果展示、组织交流学习活动等形式,对优秀创业团队进行持续宣传,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五、其他事项

(一)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工作是市教委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严格评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团队参加评选工作。

(二)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反馈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魏老师,89534410,人文楼125。网上报名问题咨询: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创业服务部,联系人:贺吉88562688-823、郭晟88560508,工作邮箱:xcyxmgl@126.com

附件:1. 2017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网上申报说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物资学院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