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预通知)的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市级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前十二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此次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

二、表彰奖励

本届拟表彰的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0名左右,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40名左右,我校将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至少一名青年名师候选人)参加此次评选工作。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二)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届评选。

(三)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4-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四)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附件2)。

四、申报要求与评选方法

(一)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以上条件向学校推荐,教师个人也可自荐,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二)申报材料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5份(附件1)。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并限报1份。

(三)申报时间

2017年6月6日之前将材料报至教务处教研科(人文楼215室),电子版发至jiaoyan@bwu.edu.cn,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学校择优遴选,确定2名推荐人选。推荐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教务处将协助候选人完成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制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9534302

教务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