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凡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17-06-20 | 浏览量:
全校教师: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 1 8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要紧密围绕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科研优势、特色领域和个人研究兴趣,立足原始创新,鼓励自由探索,以培养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为出发点,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分为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
二、申报数量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 0 1 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交《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A4反正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校内评审获得推荐项目负责人,需要将申请书签字及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具体另行通知。
(二)本学院的《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汇总表》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申请书的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7月7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科研信用管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出现一题多报、学术不端等现象,经查实,将核减学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相关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
联系电话:89534107
联系人: 王老师
科研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