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凡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17-06-20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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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为确保2 0 1 8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项目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并突出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且有效服务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一、申报数量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7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没有最终获得推荐申报本年度北京社科的申请人可以继续申报本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项目。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四、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经费不超过2 0万元,资助周期为3年。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 0 0 1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7月7日前请提交《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原件,A4纸反正面打印,左侧装订)和申请书电子版交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科研秘书同时报送《社科计划申请重点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获得学校推荐上报项目可以继续修改申请书,具体另行通知。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启动校内申报,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7月7日,逾期不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明确意见。如果出现一题多报、学术不端等现象,经查实后,将核减学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相关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
(二)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严把项目质量关,推选出优秀项目。
联系电话 : 89534107
联系人:科研处王老师
科研处
201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