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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严禁在风景地组织会议和以参加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全面深化专项治理,现就暑假期间严防发生公款旅游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风景地组织会议

严格执行《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到北京以外地区召开会议,不得到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明令禁止的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包括: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二、严格外阜差旅和参加会议、培训活动的审批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北京物资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学校各单位组织的出访考察调研活动,应提前制定活动方案,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参加出访和考察调研人员要认真执行学校请假制度。

三、严禁以参加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

严禁在会议、培训期间用公款到旅游景点游览,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中报销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及子女参加会议、培训和出访考察等活动。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向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传达,认真贯彻执行,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公款旅游问题,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来信来访地址:北京物资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崇德楼916)

举报箱位置:崇德楼一层西侧电梯间

监督举报电话:暑假期间010-89534628,其他时间010-89534611

网络举报:校园网—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廉政举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