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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7月本科离校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北京物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2017年7月本科离校生毕业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89534635 联系人:常老师

教务处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