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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中期检查范围

1、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见附件1),可根据立项时确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参加结项或中期检查。

2、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没有结项的,参加此次结项评审。

二、结项及中期检查方式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依据各项目的立项申请对项目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评审,并根据初审结果抽查部分项目进行项目陈述和答辩。

三、工作要求

1、项目结项要求:

参加结项评审的项目需提交结项登记表(见附件2)、结项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报告体例见附件3)、成果复印件等。理论型研究项目,应将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作为成果主体;应用型研究项目,应当提供研究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实际应用效果分析。

2、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2016年度立项的两年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参加中期检查,需提交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

3、对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或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予以撤销,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

4、各单位统一将所有纸质材料及填写好的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见附件5)交至教务处教研科(人文楼215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yan@bwu.edu.cn。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6:00前,过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拨付办法

结项评审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结项项目的资助额度拨付经费。对审定为不通过或撤销的项目,不再拨付经费。

联系人:梁晨      联系电话:89534343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2016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登记表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体例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5: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