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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两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对学校国庆、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培养廉洁过节的良好风气

国庆、中秋节来临,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倡导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学校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气。各级党组织要以廉洁过节为契机,抓好党员和全体教职工警示提醒教育,引导大家把廉洁过节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崇廉拒耻的良好风尚,为干事创业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增强教职工文化自信,以优良师风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二、严格遵守“八个严禁”要求

为确保国庆、中秋节风清气正,北京市纪委监委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3.严禁公款旅游;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6.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7.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8.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三、严格监督检查

各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坚决遵守“八个严禁”;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反对不正之风,加强对分管领域或部门落实“两节”期间纠正“四风”情况督查,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督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要加强社会监督,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各单位廉政监督员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责;各党组织要正确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充分利用监督电话、信访举报和校园网上举报平台举报和揭露身边的腐败问题,学校纪检部门在“两节”期间,将配合上级纪检部门明查暗访,坚决查处“转入地下”“花样翻新”“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又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10)89534611

学校纪委举报信箱:jjs@bwu.edu.cn

廉政举报箱:崇德楼一层西侧电梯间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