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廉洁过节,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通知要求,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用公款吃喝、旅游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用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隐匿手段公款送礼;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基层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分管部门人员元旦、春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举报电话:89534611,举报邮箱:jjs@bw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