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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清明节放假和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办公室安排处级干部值班,值班地点:崇德楼909室;值班电话:89534628。

另,根据物院办〔2009〕10号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从 4 月1日至本学期末,工作时间调整为8:00-12:00,14:00-17:00。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