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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要求和本学期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4月30日-5月20日(第10-12周)进行。

二、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本学期各院部集中力量进行院部审核评估的自评自建自改工作,准备迎接10月份北京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校的审核评估。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本着与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相互兼容、相互促进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的原则实施开展。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安排以下四项专项检查:

1、审核评估院部整改情况。针对审核评估自查与院部考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效果。

2、教学大纲检查。要求覆盖院部归属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重点针对教学大纲的规范性、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的时效性、考核方式是否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要求、是否明确能够支持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与相关课程是否存在知识点重复等问题进行检查。

3、试卷检查。要求覆盖全部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本学期期初补考试卷、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重点检查考核方式与教学大纲是否一致、试卷评阅质量以及试卷出题质量。

4、毕业实习管理与完成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毕业实习组织与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实习基地是否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毕业实习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院部、学校两级检查安排

(一)院、部自查

各院部自查时间为4月30日-5月8日(第10周)。各院部根据学校要求,成立检查团队,开展全面自查,完成自查情况分析与汇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各院部还需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每门课程教学情况,汇总学生座谈会记录。5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学生座谈会评价意见汇总表(附件3)发到教研邮箱(jiaoyan@bwu.edu.cn)。

(二)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1.院部走访(第11-12周)

学校检查组根据约定时间到各院部进行走访,查阅、检查相关材料(见附件2)。

为加强教学大纲、试卷和毕业实习的检查力度,提升检查水平和强化改进效果,本次检查学院需安排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与教学督导组组成联合检查团队,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2.集中交流研讨(时间待定)

四、组织机构

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期中教学检查组。

五、考核结果与应用

学校将对各院、部的检查结果予以反馈,并与本单位学期、年度考核挂钩。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