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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按照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安排部署,对“五一”节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好廉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见中纪委网站---监督举报---监督曝光---4月25日最新通报的内容)的新闻稿和报社、网站配发的案例剖析文章,以及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对照自身实际抓好廉政教育引导。

二、加强纪律监督检查。要把学校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认真检查节日期间是否存在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1.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2.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3.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送津贴、补贴、奖金、实物;5.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6.严禁接收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7.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8.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10.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组织人员对校园周边餐饮娱乐场所及校内食堂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情况进行抽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单位过节期间人员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全体人员做好廉政提醒告知,督促大家遵规守纪。

三、要畅通监督渠道。要正确引导全体教职工,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手机“随时拍”、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监督,学校纪委将会受理广大群众的信访举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9534611    举报邮箱:jjs@bwu.edu.cn

各单位5月2日要针对通知内容进行自查,发现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