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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教师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更深入地推进我校与其他院校联合培养博士生进程,全方位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水平,学校拟于近期启动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学科范围: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四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二、推荐方式。采用个人申请和学科推荐的方式。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师德高尚。

(2)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成果丰硕、教学效果良好且任职一年以上的教授和任职三年以上的副教授,能够实际担负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职责。

(3)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4)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原则上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学术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过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优良,近5年所指导的硕士生论文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抽检的,没有不合格评议结果。申请者应具有在高校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课堂教学的经历,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三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

(5)以6月30日为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57岁。

(6)具有博士学位。

2.学术/科研条件

(1)教授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应熟悉本研究领域的前沿情况,能从事创造性的研究工作,科研成果显著且与所申请学科相符,有适合科研项目及较充足经费可供培养博士研究生。

(2)近五年以来独立或排名第一取得的科研成果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B1级纵向科研课题1项(须符合“科学研究成果等级分类一览表”中“纵向科研课题”B1级的1、2、3条,见附件)。

②B1级科学研究成果(不含横向课题)2项,其中B1级论文1篇;或B1级科学研究成果(不含横向课题)1项,及B1级横向课题1个或B2级横向科研课题2个。

③B2级论文1篇。

以上科研成果不得重复计算。

(3)副教授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其成果应特别突出。在符合基本条件和遴选条件的基础上,另独立或排名第一取得A2级和B1级科学研究成果各1项。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学科推荐。填写《推荐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资格简况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提交申请者本人近5年(2012年06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的科研成果的科研详情(2018年的成果提交复印件即可),于52上午8点30分(见附件)统一交至研究生部。

2.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拟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至相关大学。

附件:

《科学研究成果等级分类一览表》

《推荐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资格简况表》

联系人:张华玲

联系电话:89534463

联系地址:崇德楼617室

邮箱:wyxkjs@126.com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部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