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凡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18-05-09 | 浏览量:
全体老师:
根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为做好2019年度我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一般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社科一般项目要理论联系实践,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社会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申报课题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申报数量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学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和结项率动态调整。申报单位要根据《2019年度科技计划以及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数额》(见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技计划一般计划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不少于40%,社科计划一般计划项目40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不少于60%;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材料
申请书一式三份(第一次提交校内推荐不需要参与人签字)交科研秘书。
五、项目经费和申报时间
北京市教委科技类一般项目经费预算是15万,社科类一般项目预算是5万。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6月7日上午,报送科研处411室,逾期不受理。
六、工作要求
1.申请人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科学编制预算,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强科研信用管理,如果出现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一经发现查实,将会影响学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2.为保障项目质量,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数,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有关申报表格可登陆首都高校科研网(http://jw.beijing.gov.cn/kyc/)下载。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9534107
2019年度科技及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控制数额
序号 |
单位 代码 |
单位名称 |
控制数额(项) |
科技 |
社科 |
1 |
10037 |
北京物资学院 |
3 |
9 |
科研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