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凡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18-05-09 | 浏览量:
全体老师:
根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 2013〕8号),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项目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项目对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数量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参照学校社科重点项目的立项率和结项率动态调整。申报单位要根据《2019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数额》 (见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 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 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项目。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社科重点项目申请资格。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四、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京财教育〔2016〕3001号)的要求,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材料
提交《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 (一式3份,2 份原件),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 6月7日上午,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应由各院系统一提交到科研处411室。
七、工作要求
(一)如果出现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经查实后,将被核减我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项目相关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
(二)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严把项目质量关,推选出优秀项目。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9534107
科研处
2018年5月9日
2019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数额
序号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申报限额 |
1 |
10037 |
北京物资学院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