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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外埠本科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届本科生即将毕业,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通知户口在校的2018届外埠本科毕业生,填写好户口迁移确认书(详见注意事项4),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并确保真实性;于  6   5日之前交到安稳处户籍办,逾期须由同学个人持户籍页和户口迁移确认书,到永顺派出所自行办理。户口迁移证发放时间为毕业典礼当天,学生本人需持有效证件到安稳处户籍办领取户口迁移证。办理户籍相关事务(如:通行证、护照、签证等)的学生,需在填写户口迁移确认书之前完成,毕业后均不予办理。

注意事项: 

1、请主管2018届本科毕业生辅导员老师进行监督,确保户口迁移确认书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任何人不能代替”,以免发生意外。   

2、户口迁往地址应为X省、X市、X区县、X乡镇,具体到门牌号,且与学生报到证上地址相对应。   

3、毕业生填写的户口迁移确认书一栏中的“迁往地址”一项必须准确无误,签发的户口迁移证上新“填加了编号”,一旦写错将直接影响到毕业生落户问题,毕业生必须重视起来。需要迁移户口的毕业生可咨询迁往地(落户地)派出所进行“迁往地址”的确认。

4、什么人需填写确认书:   

(1)在外埠落实就业单位并解决落户的学生。   

(2)在北京落实就业单位但不解决落户的,户口迁回原籍(迁往地址应落实到家庭户口的详细地址)   

(3)毕业后准备不就业、未就业的学生,户口迁回原籍(迁往地址应落实到家庭户口的详细地址)   

5、什么人不需填写确认书:   

(1)在北京落实就业单位并解决落户的学生,凭身份证、落户接收函或三方协议到安稳处领取户籍卡。   

(2)报考本年度北京地区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毕业生,到安稳处领取户籍卡,持户籍卡到录取院校(北京地区)报到;   

(3)京外生源考取村官、服兵役和西部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其户口暂存学校2年,无需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书”,学生本人须持身份证到户籍办备案。未到户籍办备案学生,户籍迁出本市,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89534497   

安稳处户籍办位置:行知楼东侧107房间   

 

附: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书。

备注为节约纸张,一张A4纸分为三段,内容相同;一个毕业生填写其中的一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