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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第十三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请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充分宣传、组织申报,由学校统一推荐上报人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按照上级要求,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近五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2018年1月1日在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参照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

二、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

北京市第十三批“有突出贡献人才”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0名。

我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三、申报程序

“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审核的形式。

1.提出申请。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5月25日。报名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网址:sbpt.bjrcgz.gov.cn,首次登录需注册),按照要求和提示填报信息。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单位初审。报名人填报信息由所在单位初审,研究后上报。

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涉及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戈兆一,89534586

附件: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办法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