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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预评审的通知

各院部:

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将于本月启动,为提升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质量,科研处于去年及本学期开展了多次申报辅导工作,并计划近期对撰写完成的申请书进行专门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的,可参加评奖。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在参评之列。

二、预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书》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一式3份。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支撑材料一式3份,统一装订在《申报书》后,其中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按《申报书》、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书》电子版请以每个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于6月15日前发送至kycg@bwu.edu.cn

以上预申报要求及相关附件均参照第十四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要求。本届评审规则及要求待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正式发布后再具体通知。

联系人:霍明林刘艳

联系电话:4107 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