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市社科规划办开展在研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引用、转载、社会评价和反响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执行情况是否与研究进展情况相匹配,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包括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项目研究的心得体会、思考建议等。

三、填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请如实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成果的应用转化形式为发表或出版的(须已标注项目信息),仅在《中期检查表》中列出即可,待办理结项时再统一提交成果。如成果得到下列形式转化应用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其中:①获领导批示的提交批示复印件;②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写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③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细则》第四条的审批权限审批。

(二)科研管理部门

请认真审核本单位应检项目情况,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与市教委、市教工委联合立项的项目进展情况表》。

附件等材料电子版请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www.bjpopss.gov.cn)公告通知栏中下载。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汇总后,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五、注意事项

1.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但科研管理部门应在《汇总表》中“能否按期结项”一栏中予以注明。

2.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市社科规划办将把中期检查执行情况记入各单位科研管理信誉档案,对组织工作及时有效、材料报送齐全、方式方法有创新的,结合其他工作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中期检查执行不力的,将直接影响年度优秀二级管理单位的评选。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