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7—2018学年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安排

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07〕2号)和《北京物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定(试行)》(物院党字〔2007〕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各学院一线辅导员中开展学年考核评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述职内容

辅导员需要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应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生工作要求的九大模块、学院工作计划、本年级深度辅导工作开展情况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的具体要求,结合2017—2018学年的具体工作对自身开展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形成书面的述职报告,于2018年7月6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要求字数不少于2000字。同时提交本学年深度辅导记录。

参照辅导员职业素质能力测试开展现场考核部分。

现场考核程序:

1、所有参加述职的辅导员抽签决定现场考核顺序;

2、职业能力测试需要辅导员就现场抽到的题目与学生在现场进行深度辅导。

3、评委进行打分。

  1. 述职结果认定及使用

辅导员的述职结果由五部分构成:学生评价10%、学院评价40%、专家评价30%、辅导员互评20%,满分100分。辅导员深度辅导调查结果作为参考项目,具有否决权。

学生评价结果根据易班网上学生测评分数认定(其中,基础分占50%,学生参评率低于50%的评价结果按照70%折算,参评率在50%—80%的评价结果按照85%折算;数据截止: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 11日)。

学院评价主要根据辅导员上一学年开展工作的整体情况,参考辅导员提交的书面述职报告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书面评价意见,由各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11 日前送至学生处,同时将本学年深度辅导记录提交至学生处,  联系人:李丹   89534436  

专家评价和辅导员互评结果根据辅导员现场述职打分结果认定。

述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述职评价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为称职,小于60分的为不称职,得分排名前三位的辅导员述职评价结果为优秀,并当选当学年校级优秀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