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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德育•素质档案》登记及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各项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协调发展,鼓励学生培养兴趣、发挥特长、开展创新和创造,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能力提高,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德育·素质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17—2018年学生《德育·素质档案》登记及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7月4日—7月27日。学生7月4日—7月15日根据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7月16—27日学院进行《德育·素质档案》认定、整理、存档工作及学生素质评价工作。

2.学生的《德育·素质档案》为每学年学生素质评价提供原始依据,未列入《德育·素质档案》的项目不予核算及评定。

3.各学院应严格依据规定的工作程序,对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及发展性素质进行评价,工作过程性材料(如学生个人自评报告,班级德育互评打分表,智育、体育基本素质核算结果,发展性素质评价结果等)由学院统一保管,作为年终学生工作考核的基础材料。

4.学生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和实施奖励的唯一依据。

学生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