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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提交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情况的通报

各单位:

2017年,学校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指示精神,大力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我校取得市属高校排名第4,日常监督检查排名第2的好成绩。学校各单位按照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责任制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北京物资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察考核方案》(物院党发[2017]55号)和学校党委、纪委相关工作要求,2017年被巡察的3家单位结合巡察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考核(经济学院党委、研究生部党委、产业研究院);未被巡察的院部级党组织、二级单位要开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自查、提交2017年度自查报告和自查表。

现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的单位通报如下:

院部级党组织(12个):经济学院党委、物流学院党委、信息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法学院党总支、外语学院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体育部直属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后勤基建党总支、离退休党委、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机关单位(12个):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团委、信息中心、安稳处、审计室、财务处、资产处、人事处。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情况将纳入2018年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党建基础工作考核范围内,量化计分。请未报送的单位于7月13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补交至纪检监察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