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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公示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物院发[2017]64号)文件规定,经学生申请、转出专业所属学院审批、转入专业所属学院考核,教务处复核,现将2018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教务处,电话:89534635,13120432526。

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