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基建、修缮项目结算审计的提示

各单位:

为保障各类经费顺利执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基建、修缮项目应审未审,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办法》《关于对“设备购置类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审计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备案的补充通知》,审计室特此提示:

1、造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需报送审计室备案,并凭备案表到学校财务处结算工程款。

报审资料: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备案表

2、学校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包括建筑、装饰、安装、维修、信息网络等)项目(以下统称建设工程),设备购置类(数量*单价)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消防保卫升级改造项目、信息电子化升级改造项目,无论资金来源于何种渠道,凡在5万以上(含5万元)的建设工程均须报送审计,并凭结算审计报告到学校财务处结算工程款。

报审资料:基建修缮项目委托书

基建、修缮工程结算资料一览表

基建、修缮项目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

审计时间:三十个工作日

注:相关文件、资料请在审计室网站“学校制度”“下载专区”下载。

审计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