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鲁宣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18-11-16 | 浏览量:
各院、部: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要求和本学期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11月19日-11月30日(第10-12周)进行。
二、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重在落实审核评估专家组意见、强化评估整改。
校级检查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将集中深入开展本学期试卷命题专项检查。试卷检查根据《北京物资学院考试工作条例(试行)》要求,重点检查试卷考核方式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和试卷命题质量。
院部自查需结合本院部教学工作计划和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对各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三、院部、学校两级检查安排
(一)院、部自查
各院部自查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3日(第10周)。各院部根据学校要求,成立检查团队,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检查材料准备和自查情况分析与汇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内容与要求见附件1、2)。各院部还需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每门课程教学情况,汇总学生座谈会记录。
11月23日前各院部将自查报告、学生座谈会评价意见汇总表(附件3)发到教研邮箱(jiaoyan@bwu.edu.cn)。
(二)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1.院部走访(第11-12周)
学校检查组根据约定时间到各院部进行走访,查阅、检查相关材料(见附件2)。
2.集中交流研讨(时间待定)
四、组织机构
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期中教学检查组。
五、考核结果与应用
学校将对各院、部的检查结果予以反馈,并与本单位学期、年度考核挂钩。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