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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2018-2019学年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下发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08〕6号)等文件精神,同时为更好地紧密结合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根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指南》和《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物院发〔2018〕3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形式和内容

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形式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形式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鼓励大学生对学习、生活、社会、经济、政治、生态等问题开展社会调查、科学研究,并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形式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形式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管理

大创项目,学校采用“创新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创新教育管理系统”可从教务处网站的链接登录,系统包括项目立项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评审、优秀成果评选、经费管理、过程记录、数据统计等环节。请各学院系统管理员在项目申报开始前登录系统,预先设置好本学院的项目规则。

1.2018-2019学年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以学生自主申报为主,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统一管理。各学院通过系统,自行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评审工作,并对所有立项项目归档备查。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后,将同意立项项目进行汇总、公示。

项目结项完成后,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物院发[2015]51号)有关规定,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优秀成果评选,为参加北京市优秀成果展做准备。

2.2018年“实培计划”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管理

各学院已经入围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的个人和团队,请登录“创新教育管理系统”,按照“创新训练项目”进行项目申请登记,在项目名称前面添加“(实培计划)”,例如:“(实培计划)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北京农产品配送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申请登记时,根据已经填报的《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申报书》内容,再次按照系统格式填写即可。

“实培计划”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按照本学院大创项目的管理和进度来执行。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原则

按照“自由申报、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具有一定创新性、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每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为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对成绩突出,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一年级学生此条件可放宽)。

2.每位学生只允许参与1个项目,有参与大创项目不良记录者(抄袭、中途放弃、不合格等)不得参与再次申报,已立项但未结项的项目成员不能再次申请。

3.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1名,创业实践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社会企业指导教师各1名。

4.项目内容不得与往年项目雷同,但允许在往年项目基础上继续开展深入研究活动。

(三)项目申报系统操作

系统操作按照角色分配分别有不同的操作。各角色操作说明请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查阅,或查看附件。

四、项目执行进度安排

时间

内容

学院进度安排

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2月20日

立项申请和评审

动员学生进行新学年的立项申请、立项评审和审批工作,学校根据立项情况制定经费预算

2019年3月

经费分配

根据学校审批经费预算进行经费分配和拨付

2019年4月

中期检查

组织进行当学年项目中期检查

2019年6月

结项评审

组织进行当学年项目结项报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及结项评审工作

2019年10月

成果报送

整理上学年项目的成绩及成果

2019年11月

成果展示

在校内进行上一学年优秀成果展示交流,并向北京市推荐优秀成果

五、项目经费支持

学校2018-2019学年拟资助国家级项目、北京市级项目、校级项目若干,各等级项目实施周期均不超过1年。

学校根据各学院立项评审情况(立项项目数和立项项目评分排序)进行各等级项目分配和经费预算、经费分配。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各等级项目名额,按照立项项目评分排序初步确定各立项项目等级。项目等级可根据各个项目开展情况和结项答辩总体情况进行调整,并按照项目最终调整等级进行经费拨付。

各学院在立项评审工作结束后,做好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应遵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项目结项时,学校将对结项报告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检测方可参加项目结项。

针对项目有外出调研等事项时,应提前向各学院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申请,按照学校请假制度进行请假,并确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执行具体内容请查询附件《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指南》和《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物院发〔2018〕31号)。

七、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邮箱:jwc@bwu.edu.cn

联系电话:89534637

教务处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