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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校园配送中心合作建设项目评审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快递配送服务质量,实现快递配送行业最新成果落地,我校将建设示范性校园配送中心,作为创新创业基地深化人才培养,同时搭建校企合作教学科研平台。现就校园配送中心合作建设项目的合作方组织评审,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快递物流企业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北京物资学院校园配送中心合作建设项目

二、合作项目建设要求:

1.合作建设项目坚持北京物资学院的AI设计理念,合作方的宣传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

2.合作方必须整合所有的校外物流快递业务,避免校外快递堆积。

3.合作企业提供行业最新成果落地北京物资学院,至少保证最新成果在物院展示。

三、合作企业资格要求:

1.合作企业必须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经营许可证,具有专业的快递服务经营、管理能力。

2.合作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其他高校有快递经营业务的提供校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合作企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组织机构健全。

4.本次合作评审不接受非物流快递行业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及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合作企业确认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合作企业必须独立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经营场所转租、转包或分包,不得经营物流快递以外的其他项目。

5.项目评审时合作企业进行应答陈述,可以就本项目的合作理念、合作方案、场地设计、服务措施、在其他高校成功经验以及最新成果落地等进行陈述。

四、合作评审须知

1.合作企业需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业务经营方案及所能提供的服务;在其他学校从事快递业务的运营情况及校方出具的证明。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评审时核查,复印件留给学校。

2.合作书一式十份,其中一正本九副本,评审当天提供。

3.合作项目咨询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10-89534410

4.合作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10点

地点:北京物资学院崇德楼202(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合作评审监督电话:010-89534611(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

北京物资学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