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凡 | 来源:校办 | 发布时间:2018-11-30 | 浏览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内监督,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物院党发〔2018〕29号)要求,现启动第三批次校内巡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2018年11月底启动学校第三批次校内巡察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定。
二、本次巡察对象
物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公室、信息中心等8个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领导体制与分组情况
巡察工作在“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本批次巡察设立两个巡察组,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担任巡察组成员,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一组(7人)
组 长:宋晓欣
成 员:刘艳荣、孙杰、刘军、吴希林
联络员:续杨、陈永超
巡察对象:物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校办公室、信息中心
第二组(7人)
组 长:刘录
成 员:张克非、杨建科、荀萍、刘会文
联络员:申云贵、付莉
巡察对象: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公室
四、巡察重点和侧重方面
巡察重点、内容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相应规定执行。
对院(部)级党组织的巡察侧重于党内议事决策机制、两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等方面;对职能部门的巡察侧重于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精神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支持党支部工作等方面。
各巡察组可以根据巡察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差异化的巡察方案、谈话提纲、调查问卷等。
五、巡察流程及时间安排
巡察阶段 |
建议时间 |
1.前期准备 |
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11月底 |
发布巡察公告 |
向校领导征求意见 |
12月份 |
听取相关部门情况通报 |
2.进驻了解 |
召开被巡察单位见面会、组织问卷调查和知识测试 |
个别谈话 |
查阅基础材料 |
现场查看 |
听取工作汇报 |
2019年1月份 |
延伸考察 |
3.形成报告 |
形成巡察工作报告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
2019年3月份 |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工作小组拟定反馈意见 |
巡察组与各被巡察单位及主管校领导进行情况沟通 |
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
4.反馈沟通 |
5.对照整改 |
2019年4月份 |
6.工作移交 |
各巡察组可以在学校巡察总体进度安排期限内,灵活把握对各巡察对象的具体巡察进度安排。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