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北京高校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并开展网络宣传的通知

各院(部)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弘扬尊师重道的社会风尚。市教工委与新华网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契机,合作推出“立德树人,共筑未来”优秀教师典型事迹系列宣传专题,为北京高校优秀教师提供全方位、多角度传播宣传,树立光荣教育形象,激扬高校教育正能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求真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3.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4.符合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标准的具体要求。

二、宣传方式

1.各院(部)级党组织提供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学校进行评选并上报优秀教师案例材料。新华网将针对材料内容认真进行核实及进一步采编。并根据教师个人的优秀事迹,教学贡献,社会效益等方面筛选出其中四十名优秀教师事迹进行专题制作,宣传展示。

2.党委宣传部将采用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材料要求

1.各院(部)级党组织最多可推选1位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1978年-2018年)期间任职的优秀教师。

2.教师自我介绍。

3.个人照片三张,照片应能够反映被推荐人事迹和精神风貌。(文件名:XX 大学-XXX)

4.适当列举从教期间内所获奖及荣誉(不超过五项)。

5.推荐教师需提供个人申报材料。材料内容以第三人称就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学术成就、师德师风等方面对教师进行描述(字数不高于1000字)。要求用客观事实突出优秀事迹,叙事性、描述性内容为辅,避免煽情类用语。

四、截止时间

请各院(部)级党组织于12月10日(周一)上午10点前将事迹材料打包提交至宣传部邮箱:xcb@bwu.edu.cn

联系人:王萍;联系电话:4035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