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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物院教【2018】4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物院教【2017】1号)和教学计划安排,为保证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范管理,做好制度执行

1.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意见反馈,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改进我校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与管理工作,要求各学院在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严格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物院教【2018】4号)和《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物院教[2017]1号)执行,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

2.调整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字数的要求。在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要求:理工科专业、经管文法类专业正文不少于10000字;英语专业用英文书写论文,正文不少于5000单词。

3.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训练、指导和检查工作。在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装订之前,各学院要集中组织进行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全面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动员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度要求,确定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情况,对“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进行调整,但整体进度不得晚于学校规定进度。

2.各学院在进行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时,要向学生明确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让其正确处理好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就业之间的关系,强调遵守纪律、端正态度,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认真完成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3.对于已经获批的2018年度“实培计划”项目中的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和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严格按照申报的材料执行,不能更换指导教师、参与学生和论文选题。

4.对于需重修本科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的离校生,请务必关注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在校园网的信息公告栏和教务处的通知公告栏中发布的补修、重修课程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学院收到学生提交的办完手续的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重修课程报名表后,再安排指导教师进行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三、加强选题指导,做好选题工作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题目设计要提倡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热点问题、高新技术发展趋势、社会生产实际情况、教师科研项目,以及来自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实习和实践中的实际课题,尤其是引导有挂职经历的指导教师将挂职单位的真实案例或真实课题引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工作中,提高“真题真做”类题目的比例。

2.进一步加强鼓励和引导从事物流与流通研究领域的指导教师带领本科生参与物流与流通方面的科研课题,并以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原则上各学院应用型选题(包括应用研究型、软件开发型、工程设计型、创业型等)比例要大于50%。

4.加强引导指导教师和学生使用“写作助手”,充分发挥“写作助手”在写作规范、选题分析等方面的辅助作用。

四、加强过程管理,做好质量监控

1.各学院要建立有效的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与保障机制,要保证本科毕业实习的实效性,要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要围绕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质量标准。

2.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组织安排好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做好毕业实习过程管理和成绩考核工作。

3.各学院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提高选题质量。为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学校继续开展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的专项检查。选题专项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在本学期第16-17周期间自行组织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重点审核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是否与所指导学生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以及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检查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选题的可行性和选题大小及深度等。对选题自查未通过的选题,学院需再次组织进行检查,直到所有选题合格通过。

(2)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与学院自查同时进行。各学院第15周前向教务处报学院选题自查时间,本科教学督导组安排督导进行检查,共同参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自查工作。

(3)提交选题自查报告

各学院选题自查结束后,撰写自查报告。选题自查材料(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电子版)、选题情况检查表(电子版)、自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签字)、确定选题的选题一览表(电子版))请于第八学期第2周前提交到教务处。

4.学校将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质量监控,继续加强对开题报告阶段、中期检查阶段、答辩阶段等各阶段的过程检查和质量监控。各阶段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整改效果,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各阶段具体检查通知根据进度安排后续下发。

5.学校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全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坚决遏制写作过程中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具体检测通知根据进度安排后续下发。

五、加强评阅评审,做好答辩安排

1.各学院在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始之前,督促指导教师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工作,给出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认真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提前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答辩安排计划,答辩安排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到教务处。

2.各学院在答辩开始之前,各答辩小组为该组的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论文匿名评阅,给出评阅教师建议成绩,评阅教师建议成绩必须在答辩开始之前全部给出,确保评阅教师建议成绩公平公正。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答辩安排计划做好答辩的组织管理工作,明确答辩评分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做好答辩过程记录工作,保证答辩工作有序进行和答辩成绩公平公正。

六、及时总结归纳,规范档案管理

1.各学院及时汇总和登录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对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各阶段检查等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并有相应改进措施。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工作总结。

2.各学院须按要求及时整理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各项材料,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89534637

联系地址:人文楼213室

教务处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