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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选课的通知

各年级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将从第16周周四(2019年1月3日)开始。

为确保选课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轮次及时间

1.第1轮选课——预选(电子货币选课,可选课可退课

第16周周四至周六(1月3日09:00—5日16:00);

2.第2轮选课——正选可选课可退课

第16周周日至第17周周二(1月6日09:00—8日16:00);

3.第3轮选课——重修选课可选课可退课,无行政班限制,请慎重选课)

第17周周三至周五(1月9日09:00—11日16:00);

4.第4轮选课——最终补选可选课不可退课,无行政班限制,请慎重选课)

下学期开学第一周(2月25日09:00—3月1日16:00)。

二、选课地点

同学们可根据时间安排自行决定,既可在校内网选课,也可在校外进行选课。校外选课需通过VPN(使用方法http://nic.bwu.edu.cn/info/9365/58403.htm)。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三、选课说明

1.预选选课采用电子货币,没有选课人数限制,所有想选课的同学都可以投入任意电子货币值。电子货币选课按照每门课程选课学生所投币值排序,超出课程容量时根据货币值从大到小选择学生,币值相同时随机抽取。预选结束后,系统自动筛选选课名单。电子货币每次选课前会重置,不必剩余。

2.正选选课采取先到先得的选课方式,学生可选选课人数未达到课程人数上限的课程。

3.重修选课环节仅允许重修选课。重修课程必须是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已修过的课程,无论考试成绩是否通过均可重修,但课程名相同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不能重修选课。

4.最终补选阶段选课不受行政班限制,高年级同学可以选修培养方案中为低年级开设的仍有余量的选修课。低年级学生尽量不要提前选修高年级课程。

5.3轮选课结束后将不能退课,多选的课程务必要在此之前退掉。

6. 2016级全体同学可选的《经济管理综合实训》(跨专业综合实训)课程选课成功后所修学分计入夏季学期学分。

四、特别提示

1.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根据班级课表课程安排进行选课

一定要根据本人的培养方案、班级课表进行选课。对培养方案或所修学分存在疑问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或教秘老师。

22015级、2016级同学认真核对所修学分

学分修不够的2015级、2016级同学可补修其他年级所开课程。补修课程不能在系统中进行选课时,请务必于下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内提交补修课程申请由教务处选课工作负责老师手工置课。补修课程需任课教师同意方可补修。如果需要补修的课程与已选课程冲突,但不得不补修时,需同时提交任课教师、开课单位签字同意的免修不免考申请书。否则,不予置课。

2015级同学若要补修课程,除正常结课的课程外原则上不能在结课前获得课程成绩。

3.发生学籍异动需补修课程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

转专业、留级、休学复学等发生学籍异动的同学需要补修课程的请在教务系统“公共服务”中进行开课查询,选择与自己所修课程时间不冲突的课程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请于下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内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如果需要补修的课程与已选课程冲突,但不得不补修时,需同时提交任课教师、开课单位签字同意的免修不免考申请书。否则,不予置课。

4.对于突发问题的处理

选课过程中,系统存在异常时要及时向教务处选课工作负责老师反映问题。若对系统操作存在疑问,也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选课问题咨询电话:89534215、系统问题咨询电话:89533804。

5.关于学生课表的保存

选课全部环节结束后的选课结果才是下学期上课的依据,请同学们选课结束后务必要保留本人的课表至全部课程考试结束。

附件:

  经济学院选课指导.zip

  商学院选课指导.zip

  法学院选课指导.rar

  信息学院选课指导.zip

  外语学院2018-2019-2 学期选课指导.docx 

  物流学院选课指导.zip


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