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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北京市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候选人的通知

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宣传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17]19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关于组织2019年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的通知》《北京高校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暂行办法》,校武装部拟组织北京市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

评选工作由北京物资学院党委武装部组织,按照个人申报、审核材料、现场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最终确定1名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候选人推荐至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一、评选对象

具有本校学籍的在校退役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在部队服役期内,立功,受奖者;

2.在学校学习期内,获荣誉称号,奖学金,学科、科技竞赛获奖者,国防、思政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三、组织机构

武装部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采用本人自荐的形式。自荐人填写《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表》(见附件1,表格双面打印),连同个人参评材料(荣誉证书,含服役期间和复学学习期间)交学生处李老师。截止日期3月1日下午16:30,过期没上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评选资格。

2.审核材料。审核参评人所提交材料,评选小组向参评人所在学院了解学生现实表现。

3.现场评审。候选人使用标准普通话,借助PPT站立式脱稿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要求自拟主题,用朴素、准确的语言进行陈述,侧重于服役期间及退役复学后的生活、学习中的事迹、感悟与收获。评选小组对答辩人的评选材料和答辩表现进行综合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候选人。答辩评分表见附件2。

4.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意后报学校批准,上报至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89534433

附件:1.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表

2.优秀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答辩评分表


武装部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