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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阶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物院教[2018]33号)安排,本周进行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阶段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学生毕业论文二稿、指导教师评审记录卡。

二、检查形式

(一)各学院自查

各学院自行组织检查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阶段进展情况。自查按专业进行,并按专业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中期检查阶段各项材料提交情况、选题变更情况、学生论文写作进度情况、指导教师指导与评审情况、阶段重做申请情况等,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

(二)学校抽查

1.学校对2018年入选“实培计划”项目中的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和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全部进行检查;

2.按照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6%进行抽查。

(1)本学期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专业,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随机抽查。

(2)本学期未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专业,按照《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阶段抽查名单表》中的名单进行抽查。

三、检查材料提交

(一)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专业检查材料提交

本学期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专业,请指导教师和学生于2019年4月25日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不需要提交打印版)。

(二)其他专业检查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收齐抽查学生的各项检查材料(打印版1份),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17:00前交到教务处(人文楼213室);抽查名单不能替换,如有未交者,由学院核实未交具体原因,以书面形式汇总未交原因,由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随检查材料一起交到教务处。

(三)自查报告提交

请各学院将中期检查阶段检查的自查报告(按专业),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同电子版一起于2019年4月30日前交到教务处(人文楼213室)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