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鲁宣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19-04-23 | 浏览量:
各院、部: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要求和本学期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4月28日-5月17日(第10-12周)进行。
二、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分两阶段进行。
院部自查需结合本院部教学工作计划和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对各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校级检查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将集中开展试卷专项检查与院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专项检查。
三、院部、学校两级检查安排
(一)院、部自查
各院部自查时间为4月28日-5月5日(第10周)。各院部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检查材料准备和自查情况分析与汇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内容与要求见附件1、2)。各院部还需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每门课程教学情况,汇总学生座谈会记录。
5月6日前各院部将自查报告、学生座谈会评价意见汇总表(附件3)发到教研邮箱(jiaoyan@bwu.edu.cn)。
(二)学校检查
1.院部走访(第11-12周)
学校检查组根据约定时间到各院部进行走访,查阅、检查相关材料(见附件2)。
2.集中交流研讨(时间待定)
四、组织机构
院部自查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部领导、专业(教研室主任)、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秘书等组成检查组。
校级检查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期中教学检查组。
五、考核结果与应用
学校将对各院、部的检查结果予以反馈,并与本单位学期、年度考核挂钩。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