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凡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19-05-22 | 浏览量:
各院(部):
北京市教委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按时完成,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京教研[20179号)要求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的规定,北京市教委启动对科研计划超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按市教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度以来,市教委批准立项的所有应结未结、申请结项未通过、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变更提岀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二、结项安排
1.项目结项材料采取网上受理。
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的“项目结项”按要求填写《总结报告书》和上传项目成果。
2.报送材料要求:
一般项目,《总结报告书》、成果和论文等支撑材料一式三份。
重点项目,《总结报告书》、成果和论文等支撑材料一式五份。
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
3.提交时间要求:
请2019年6月14日前材料上传完成,并各单位汇总结项材料统一交至崇德楼413。
4.评审时间:
2019年6月19日召开结项评审会,一般项目负责人准备不超过5分钟结项汇报的ppt。重点项目负责人准备不超过8分钟结项汇报的ppt。
市教委将开展科研信用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被记入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记录将作为市教委科研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
本通知和有关表格可登陆北京市教委科研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kyc/)查阅。本次超期未完成项目清单、项目结项使用手册等材料可登录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查询。
联系人:孙巍 刘艳
联系电话:89534220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研处
201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