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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精神,我校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般项目申报工作。

按北京市教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实际需要,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社科一般项目要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理论联系实践,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社会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思维,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申报数量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学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和结项率动态调整。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申报2020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限额数为:社科计划一般项目10项,科技计划一般项目3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市属高校。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技计划一般计划项目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60%,社科计划一般计划项目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80%;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资助经费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社科计划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五、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6份。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和《2020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一起于6月17日16:00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请申请人合理设定绩效标、科学编制预算。

(二)各单位加强科研信用管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出现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一经发现查实,将核减学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三)为保障项目质量,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四)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申请项目进行严格认真的意识形态审查,并在本单位申报汇总表责任单位承诺处盖上单位党委章。

本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可登陆首都高校科研网(http://jw. beijing.gov.cn/kyc/)下载。

联系人:孙巍 刘艳

联系电话:89534220

科研处

2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