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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安排

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07〕2号)和《北京物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定(试行)》(物院党字〔2007〕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各学院一线辅导员中开展学年考核评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各学院、研究生院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方式和具体要求

1.辅导员述职:辅导员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九项主要工作职责、学校学生工作要点、学院工作计划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具体要求,结合2018—2019学年实际工作和深度辅导工作开展情况对自身开展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并填写辅导员工作自评报告表(附件1)提交至所在学院。同时提交本学年深度辅导记录。

2.学生评价:结果根据易班网上学生测评分数认定(其中,基础分占50%,学生参评率低于50%的评价结果按照70%折算,参评率在50%—80%的评价结果按照85%折算)。数据采集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7日)。

3.学院评价:主要根据辅导员上一学年开展工作的整体情况,参考辅导员提交的工作自评报告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书面评价意见,由各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28日前送至学生处。同时将本学院辅导员工作自评报告表和本学年深度辅导记录(一人一册)提交至学生处。

4.职业能力现场展示:全体专职辅导员进行现场展示和现场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对学生熟悉程度及学生个体案例分析,由评议小组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标准》要求进行打分。现场展示时间2019年7月1日下午2:00,地点另行通知。

5.辅导员的述职考核结果由五部分构成:学生评价10%、学院评价40%、专家评价30%、辅导员互评20%,满分100分。辅导员深度辅导调查结果作为参考项目,具有否决权。专家评价和辅导员互评结果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现场展示打分结果认定。

三、考核结果认定及使用

述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述职考核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为称职,小于60分的为不称职,得分排名前三位的辅导员述职考核结果为优秀,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全校公示后,评为学年校级优秀辅导员。

联系人:学生处 何老师 人文楼117 89534436

工作邮箱: xsc@bwu.edu.cn

学生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