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鲁宣 | 来源:研究生院 | 发布时间:2019-06-20 |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物院发[2017]31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期学校将开展本年度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级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工作应在6月24日—7月1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协调导师组完成,依据《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中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有关考核程序为:
1.由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负责成立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导师组。
2.导师组全面考核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等,重点考察研究生对学科/研究方向基础知识、现有文献及发展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3.各学院于2019年7月11日前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学业中期考核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wyyjspy@126.com。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表》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9534903
联系地址:崇德楼6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