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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物院发[2017]31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期学校将开展本年度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级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工作应在6月24日—7月1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协调导师组完成,依据《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中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有关考核程序为:

1.由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负责成立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导师组。

2.导师组全面考核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等,重点考察研究生对学科/研究方向基础知识、现有文献及发展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3.各学院于2019年7月11日前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学业中期考核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wyyjspy@126.com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表》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9534903

    联系地址:崇德楼6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