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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选聘学科及专硕点负责人的通知

为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快速发展,促进我校优势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带动更多学科进入北京市“高精尖学科”行列,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拔尖人才,进而全面提升我校的整体学科水平,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科负责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物院发〔201927号)要求,我校现开展学科负责人及专硕点负责人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负责人的学位点范围

1. 一级学科及专硕点范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授权我校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硕点),及201918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的我校拟建设的一级学科和专硕点。

2. 二级学科范围:经各一级学科负责人和责任学院论证报研究生院备案批准的二级学科;对不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设置的研究方向,经论证报研究生院备案,将其视同为二级学科。

3. 专硕点下培养方向负责人、拟建设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负责人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二、选聘条件

见《北京物资学院学科负责人选聘及管理办法》。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

(一)一级学科和专硕点负责人选聘

1. 一级学科/专硕点拟申报人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学科/专硕点负责人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提交至责任学院。

2. 责任学院审核同意后排序,将《申请表》及《拟聘一级学科/专硕点负责人汇总表》于73日前提交至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表》及《拟聘一级学科专硕点负责人汇总表》电子版发于邮箱:wyxkjs@126.com.

3. 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议,给出推荐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4. 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天。

(二)二级学科负责人选聘

1. 一级学科负责人、专硕点负责人和责任学院进一步论证二级学科与专硕点下培养方向的设置,并填写《二级学科及专硕点下培养方向设置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2. 二级学科拟申报人根据二级学科设置情况,填写《申请表》提交至学院,由一级学科负责人和责任学院组织选聘。学院将填写的《拟聘二级学科负责人汇总表》,报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需要,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对不满足聘任级别的申请者资格予以审查。

4. 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批准。

5. 选聘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天。

(三)教师的学科、专硕点归属情况备案

各学科及专硕点负责人选聘完成后,应进一步理顺教师的学科、专硕点归属情况,填写《教师的学科、专硕点归属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玲

联系地点:崇德楼620

联系电话:010-89534463

电子邮箱:wyxkjs@126.com

北京物资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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