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根据北京市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定于9月中旬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各单位参检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请对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研究计划检查进展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等)。

3.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思考建议等。

4.成果出版资助预申报。基础理论类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自评能够达到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精品力作水平的,对学科发展有一定意义、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著作(专著、译著、资料汇编等),可以进行成果出版资助预申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将视情况,择优以“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的名义予以资助出版(《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出版资助办法》,见附件6)。

三、填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请如实填写《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阶段成果及其应用转化情况(须按规定标注项目信息),仅在《中期检查表》中列出即可,待项目结项时再统一提交成果。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细则》第四条的审批权限审批。

4.如预申报项目成果出版资助的,在《中期检查表》中填写预申报成果出版资助的相关内容。

(二)各院部、哲社基地

请认真审核本单位(基地)应检项目情况,填写《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年度项目与研究基地分别汇总填写,见附件3)、《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4)。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院部审核。各院部审核、盖章、汇总后,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五、注意事项

1.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但各院部应在《汇总表》中“能否按期结项”一栏中予以注明。

2.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将把我校中期检查执行情况记入各单位科研管理信誉档案,作为年度优秀二级管理单位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3.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将按照学校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发放相应的科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