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19-10-21 | 浏览量:
各院(部):
学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按时完成,对北京市教委的科研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
一、结项范围
市教委批准立项,2019年12月应结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变更提岀延期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生效,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二、结项安排:
1.项目结项材料采取网上受理。
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的“项目结项”按要求填写《总结报告书》和上传项目成果。上传论文成果要完整,包括期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
2.报送材料
一般项目提交材料要求:《总结报告书》、成果和论文等支撑材料一式五份。
重点项目提交材料要求:《总结报告书》3份原件,2份复印件;成果和论文等支撑材料5份胶装。
期刊论文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
3.材料提交时间
延期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2:00。
纸制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11月22日12:00前材料上传完成,并各单位汇总结项材料统一交至崇德楼413。
4.评审安排:
一般项目负责人准备不超过5分钟结项汇报的ppt。重点项目负责人准备不超过8分钟结项汇报的ppt。
市教委将开展科研信用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被记入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记录将作为市教委科研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
本通知和有关表格可登陆北京市教委科研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kyc/)查阅。项目结项使用手册等材料可登录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查询。
另:其他各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项均可提交材料。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89534220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研处
2019.10.21